有贊分銷平臺交易模式升級和交易手續費補貼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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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端午佳節即將來臨,為保障系統穩定,原定于6月1日0時起的升級,調整為6月11日0時起。
各位供貨商:
新電商法的實施,對分銷商資質和經營范圍做了規定。有贊分銷平臺于2019年1月19日開始對分銷業務進行了積極的“合規升級”探索,明確了分銷商品的“推廣代收”合作模式:整單收款到供貨商,供貨商再向分銷商分傭,分銷商僅承擔推廣職責。
由于交易模式的升級,原有的“買家付款單”、“分銷采購單”、“分銷傭金”的業務結算邏輯,已不適用。
鑒于此,自2019年6月1日0點起:
1、分銷業務“合規升級”,全平臺合作模式統一調整為“推廣代收”;
2、每筆分銷訂單產生的0.6%訂單交易手續費,將按照“買家付款單”金額收取,由供貨商承擔;
3、之前,“買家付款單”減去“分銷采購單”得出的“分銷傭金”需要收取的0.6%的交易手續費,一直由分銷平臺以補貼的形式代為承擔。鑒于交易模式已升級為供貨商“先收后分”,整個資金結算方式已發生改變,之前的分銷傭金關聯的交易手續費,我們將不再補貼;
-之前:消費者支付100元,分銷商店鋪待結算金額收到100元,再由系統支付80元采購單金額給供貨商;
-之后:消費者支付100元,分銷商店鋪待結算金額收到替供貨商代收的100元,由系統將100元支付給供貨商,返推廣傭金20元給分銷商。
4、普通供貨商的1%平臺服務費將按照“買家付款單”金額收取,由供貨商承擔。訂單結算階段,供貨商向分銷商支出“分銷傭金”時,我們會將分銷傭金部分的1%平臺服務費,以“平臺返傭”的形式,實時結算到供貨商店鋪余額。這一形式屬于“先收后返”,與前期按照“分銷采購單”金額收取平臺服務費的最終數值無差異。推薦供貨商的單獨議定的平臺服務費也遵循前述的收費方式和“先收后返”原則;
5、加入有贊擔保的供貨商,每筆訂單收取的0.5%有贊擔保服務費,將按照“買家付款單”金額收取。
舉例說明:
消費者小明購買了分銷商A的100元商品,消費者支付100元,分銷商A代收貨款100元,供貨價80元,那么結算時,是按以下邏輯進行交易結算。
基本計算規則:手續費在訂單結算時收取,如果在結算后產生退款,手續費無法退還。
有贊分銷平臺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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