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帶貨,選網紅還是選明星?
什么時候選網紅
流量是支撐帶貨能力的重要因素,它能提升品牌知名度和曝光度,進而帶來銷售業績。
傳統媒介的流量秘密明星存在的價值,正是因為他們自帶流量。在互聯網尚未普及的年代,流量的獲取形式單一,只能依靠面向C端的電視、電臺等傳統媒介資源。
網紅大不需要依靠制作公司,只需在社交媒體發表觀點,在自媒體寫文章,在抖音拍短視頻……
在同樣的粉絲數基礎之上,僅考慮短期性價比的話,選網紅。因為網紅獲取流量的成本更低,這讓他們相對于傳統明星更具價格優勢。
由此引出另一個問題——傳統明星的困境在于:傳統媒介在搶奪用戶時間上遇到了新對手。大年夜,我可以去夜店,也可以打游戲,而不是坐在電視機前看春晚。
因此,即使品牌商花了大價錢在春晚上打廣告,也無法達到原先的曝光效果了。如果品牌商不想被時代淘汰,就應該多關注崛起的新渠道,因為它們在搶奪用戶時間上,更具優勢:
文藝青年上豆瓣,追星少女上微博,中產階級上知乎……這些渠道對大眾口味進行了垂直化分割,而網站為了保證用戶留存率,還會通過算法,對用戶的單一興趣進行深度培養,讓文藝青年更文藝,追星少女更瘋狂。
同時,符合二者的內容創作吃力不討好,于是,出現了只針對某一群體進行的內容創作,而這又帶動了各類亞文化的發展,改變了C端消費者消磨時間的習慣。
夜店文化、嘻哈文化、搖滾文化……傳統明星無法得到這些亞文化群體的認可,這決定了針對特定群體打造的小眾商品找大眾化的傳統明星起不到作用,要找垂直領域的大V。
什么時候選明星
流量數據可以作假,帶貨數據卻不能。無論明星還是網紅,真正讓自己在B端立足的還是帶貨能力,也就是流量的轉化能力。
明星與網紅之間的區別,正是轉化能力的來源。
首先是流量的基數。一般來說,流量基數越大,就越容易讓更多有需求的人看到商品信息。
借由抖音、微博等新的曝光渠道,頭部網紅在C端獲得了不亞于明星的流量基數,依靠數量,確保轉化。但總的來說,明星的輻射面更廣,這是由所附著的內容載體決定的。
同一級別的明星和網紅,哪怕粉絲基數一樣,明星的流量在數量上還是更具競爭力。因為后者所附著的內容更容易在多領域形成傳播,能帶來額外流量。
短線選網紅直播,長線選明星
網紅想要競爭過明星,只能打價格戰。鑒于網紅低成本的內容生產機制,不考慮后續影響的話,一個100萬元的微博活動,同一級別的網紅降50萬還有得賺,而在避稅更敏感的娛樂圈,明星降50萬,可能就虧了。
但對于品牌來說,只考慮多花50萬選明星究竟值不值。那么,內容帶來的后續曝光,以及人設優勢帶來的二次轉化,值50萬嗎?
不值!
一般來說,品牌都是找明星代言,找網紅直播。最終目的都是為了帶貨。
這背后的邏輯是,代言是一個長線投資,通常是兩年時效,短的也要三個月。
缺乏可持續優質內容作為支撐的網紅生命力有限,在合約期內,可能已經無人問津了,但明星還能依靠曾經的作品,不至于被人徹底遺忘。
好的內容具備穿透時間的生命力。與此同時,依附在這些內容上的明星,生命力也更長。
此外,在內容端有短板的網紅,為了滲透進粉絲的生活,不得不進行更多諸如直播這類不可控的、直接面向粉絲和大眾的活動。
雖然,無論明星還是網紅,都要面對過氣和人設坍塌的問題,但相比于網紅,明星更具長線投資的優勢。只有考慮短期收益的時候,明星和網紅才會被放在一起做比較。
有錢的時候,把線放長些,找明星做代言;沒錢的時候,把線收短些,找網紅帶貨——這是入門級別的放風箏。
先把線收短,找網紅帶貨,再把線拉長,用直播賺的錢找明星代言——這是基礎級別的放風箏。
上來就咬咬牙放長線,用找二線網紅的錢,找三線明星代言,再用后續收益,找一線網紅主播帶貨,最后找一線明星——這種徐徐遞進,才是放風箏人該具備的素養。
為什么不是直接找一線主播,而要先找明星?
每天,李佳琦的工作室都能收到大堆品牌方寄來的商品供其選擇。他選品牌,而不是品牌選他——這在傳統明星里,是頂流的待遇。
有明星做背書的品牌,還是要比不知名的品牌更容易入他的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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